写字就是一场历练的跋山涉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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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大家不弃,虽然已有半年多未写过东西,但仍有人关注我, 于我本人已是感激涕零。
前日子发生了一件事,14年6月我为周黄写的ABO《凌晨三点》被人窃取,窃取者将全文搬走,只把人物名字替换了别人,我得知后与她联系,(事发后她立即删文),几次与她强调要公开向我道歉。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,然而做的却不那么地道,她将lft账号自杀,但是我却没收到公开道歉。
她的做法明显的十分聪明,人海茫茫,删了id好比再世为人,重头再来谁会知道那些过往,我不知她微博所以也无处寻觅。
今日这篇也不是非要讨个什么说法,只是忽然想谈一谈,也是觉得十分心凉。
同人创作的基础是对角色的爱,每一篇的出发点都是想为所爱的角色创造一个故事。从笔9年被各种人剽窃过作品,从段落到故事,从文风到标题,然而今次之事是最令我恶心的,将整篇文偷过去换成“你”喜欢的cp,“你”可想过偷走的不光是劳动成果,更是别人的爱。也令我十分不解,这个人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,把名字改了改,就是他们的故事了吗?
基于喜欢,才会创作,那这位姑娘的喜欢大概廉价的堪比街头丢掷的垃圾了吧。
近年来抄袭之风猖獗,不论是原创圈还是同人圈,也许有的人只是打着喜欢的名号,究其根本是为了那炙手可热的热度。昨日我看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杂谈视频,它略讲了些中国千百年来的抄袭事,有人要说,天下文章一大抄,但其中也有讲究,借鉴与抄袭的区别就在于,你借来的东西可以成为升华你原有内容的存在,也就是点睛那一笔。而何为抄袭?你照搬挪用,没有一丁点自己的东西,张口闭口都是别人家的,享受着实际是夸赞别人的赞美,坐收着实际是本该别人的成果,不心虚吗?
同人的出发点其实是再干净不过的了,没了喜欢,只有两副套用他人的躯壳,何乐之有,她给我的解释是,一时鬼迷心窍,我愿意相信她的说法,也愿意相信她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公开承认她自己的错误。
希望一时的人品之失,能成为警醒她的道德之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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